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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2024-11-29  click:[]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从2002年开始本科办学,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职教师资培养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等合作共建中职附属校8所、中职基地校15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

现有五马山校区和石竹山校区,校园占地近1200亩。设有13个二级学院,39个本科专业,2个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学科,6个培育建设硕士学位点,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围绕中印尼“两国双园”产业需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扩大学校开放办学格局。先后与包括印尼、日本、泰国、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及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师生互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资质,已招收来自印尼、老挝、越南等来自东南亚国家的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2025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拟招收台湾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专业

2025年招生计划为20名左右,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考生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工艺美术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单独组织术科考核,但要求考生具有相应的专业基础。招生专业详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5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

1.拥护祖国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各校应通知考生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四、审核及录取

1.审核

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我校将对考生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高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2.录取

我校将依据考生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我校拟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五、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1.普通专业:4800元/生/年;

2.省级重点学科本科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5200元/生/年;

3.艺术类专业:8400元/生/年;

4.住宿费: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七、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学生奖学金,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及其他

招生部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五马山校区),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石竹路123号(石竹山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fpnu.edu.cn

电子邮箱:zsb@fpnu.edu.cn

咨询电话:0591-85260259,0591-85160192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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