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技术师院国际〔2021〕3号)第九章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学生本人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的,应予以退学。现有王赢、嘉瓦2名学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退学,劝说无效,经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批准,拟同意退学,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 3 月 21 日至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拟同意退学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91-86559712
联系地址:文化与法律学院(海外教育学院)6#703室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0日